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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合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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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及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在镇(街)全面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决定,为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治久安方法,进一步加强全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平安更合”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规范创新综治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打造平安和谐更合,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有效促进我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网络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的要求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和健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工作对接,形成党政领导、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创新我镇综治组织,有效整合全镇的管理资源,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扩大综治影响力,加强工作效能;以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建立快捷的信息平台和工作平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延伸到基层,把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切实为镇委、镇政府担负起维护一方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实现镇委、镇政府提出社会治安明显改善的目标,建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更合。 三、机构设置 为加强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发挥最佳工作效能,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更合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简称综治工作中心)。 成员单位:更合镇维稳及综治办、镇信访办、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镇文化站、镇妇女联合会、镇工会、镇林业站、镇国土所、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镇司法所、更楼法庭、更楼工商所、合水工商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园分局、行政执法局更合分局。 综治工作中心下设办公室在镇维稳及综治办,对成员单位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四、运作模式 综治工作中心要按照“五联”机制模式运作,即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社会治安联防机制,重点地区、部位和突出问题的联治机制,平安建设活动的联创机制,以及日常工作和应急工作的联勤机制,使综治工作中心成为社会舆情收集中心、矛盾纠纷的调处中心、治安防控的指挥协调中心、社会稳定的维护中心。 综治工作中心坚持“镇委、镇政府领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密切联系,统一管理,把全镇各职能部门力量和社会人力资源融为一体,由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通过“联防、联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各有关部门、单位形成合力,齐心共治、齐抓共管,成为统筹社会管理、矛盾调处、平安建设、治安防范、普法教育等工作的平台,形成“大防控”、“大信访”、“大调解”的“大综治”工作格局,维护我镇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五、经费保障 为了解决综治工作中心经费问题,保障综治工作中心的日常运行,将综治工作中心每年所需专项经费纳入镇财政经费预算。 六、主要任务 综治工作中心是负责协助镇委及镇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积极参与配合严打整治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四)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禁毒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六)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治安队、保安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七)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八)组织指导村(居)委会基层综治组织和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九)完成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七、职责分工 (一)镇维稳及综治办: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按上级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完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制定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措施,抓好措施落实,把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影响社会稳定;整合基层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力量,做好经常性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镇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镇信访办:负责妥善处理和回复各类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检查、督促、催办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尽力把社会矛盾、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三)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负责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按照市的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各村(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做好流动人员的核查登记及信息采集,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巡查和重点人员管理,消除治安隐患;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四)镇文化站:负责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大对网吧、书报摊店、音像制品摊店等日常巡查,强化稽查监督,依法查处侵权盗版以及其他非法、违规等行为;打击取缔内容反动和渲染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活动。 (五)镇妇女联合会:负责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妇女综合素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六)镇工会:负责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企业行政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和制定,并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企业主管进行磋商研究解决。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技术安全、商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件的贯彻执行。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镇林业站:负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检查监督采伐情况,管好木材市场经营,协助工商部门对木材市场的经营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时查处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八)镇国土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监督和承办个人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批、报批工作。做好土地、矿产资源和农村房屋的日常动态巡查,参与土地矿产资源、资产违法案件的查处。 (九)镇派出所:负责各项“严打”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侦察破案和办案,强化各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和人防、物防、技防体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帮教工作。 (十)镇交警中队:负责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积极开展“平安大道”、“平安街道”建设等工作,加大非法可疑车辆的查处,协助公安分局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十一)镇司法所:负责做好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防止矛盾激化;注重“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戒毒出所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通过各种法律服务,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二)更楼法庭:负责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法庭审理的案件和依规定交由负责的执行事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信访工作。通过审判案件,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更楼、合水工商所:负责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经营秩序,尤其是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引导、鼓励、扶持待业人员从事各种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打击传销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缉毒斗争,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和社会服务业监督,做好宏观调控、合理布局、规范经营行为等工作,取缔违法违章经营和无照经营(包括查处黑网吧)。 (十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园分局:负责做好镇内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为失业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积极提供再就业机会;同时,加大对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监察,加大对企业用工的检查力度,及时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五)行政执法局更合分局:负责做好监控街头路面乱摆乱卖、乱张贴、乱丢垃圾和机动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容环境和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整治。 八、工作制度 由镇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通过“联防、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统一开展各项工作。 (一)议事制度和例会制度。每季度综治委召开一次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广泛听取意见;每月召集一次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员会议,分析治安形势,总结经验,制定相应工作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切实做好工作。 (二)通报制度。每季,由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对中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三)考核制度。由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以镇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委名义,与中心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对中心各成员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底,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四)记实制度。对综治工作中心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进行工作实绩记实。 (五)大事记制度。由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每年对辖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事要事进行记录。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维稳及综治重大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上级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等,要及时向镇委、镇政府及镇维稳及综治办报告。 (八)检查督办制度。经常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综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九)便民制度。成员单位实行部门轮日值班制,当涉及到相应部门要处理的问题时,成员单位要即传即到,并要做 到热情接待群众,语言文明,耐心回答。对前来咨询、投诉的群众,不论案件大小,都要认真接待,细致回答,做好笔录和登记,妥善处理,及时结递材料,不得延误处置;积极建立便民措施,开展便民活动,认真为民排忧解难,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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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